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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名报社记者因涉受贿受审 最高受贿332万元|记者|杭州|受贿
[ 编辑:admincn | 时间:2013-11-13 17:40:06 | 浏览:次 | 来源: | 作者: ]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 11月12日上午,三名记者因涉嫌非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受贿罪,在杭州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三名被告人分别为《今日早报》经济中心副主任金某某、《都市快报》财经证券部主任朱某、《每日商报》经济部首席记者楼某(女)。其中,金某某的涉嫌受贿金额高达332万余元。

  据检方指控,2007年1月至2013年5月,金某某利用担任《今日早报》社经济中心副主任、证券版责任编辑,负责稿件选用、编排、审核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上海若涵公关策划公司、上海东方德盛广告公司、北京英沃博越公关策划公司、北京正商时空营销顾问公司、北京了望广告公司、北京普纳国际顾问公司、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公司等多家基金宣传代理公司为《今日早报》证券版发布基金宣传稿件而赠送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32万余元。

  据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士介绍,在杭州当地媒体中,《今日早报》报道证券市场的历史最悠久,影响也最大,其次是杭州日报集团旗下的《每日商报》和《都市快报》。这一点从三人涉嫌收受的贿赂金额也可见一斑。金某某数额最大,其次是《每日商报》的朱某,《都市快报》的楼某某金额最少,据称,但也接近80万元。

  前述人士称,在当地财经媒体圈,记者或媒体收受基金公司通过公关公司输送的贿赂款是半公开的秘密。贿赂的钱款,有些是记者收了,有些是单位收了,有些是单位和记者分了。“其实,像纸媒这种平面媒体,收钱并不很多,收钱最多的是电视媒体上的那些财经报道栏目。”

  这一丑闻爆发于2013年6月,最先是《今日早报》的金某某被抓。之后牵出其他一干人。据称,此事牵扯面很广,涉及媒体人、公关公司者众。此案开庭,仅是这一丑闻进入司法审判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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