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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闻
港教师逾10年前加错薪 向教育局分期还回10多万
[ 编辑:admincn | 时间:2013-11-20 22:01:31 | 浏览:次 | 来源: | 作者: ]

    据香港《明报》报道,学校计错数、加错教师薪酬并非新鲜事。香港津贴中学议会主席林日丰透露,逾10年前已有学校调整教师薪酬时多计1个薪级点,但数年后始揭发,该名教师累计多收逾10万元(港币 下同),教育局、校方及该名教师最后达成协议,由教师分期摊还薪金差额。

  本身为律师的教协权益及投诉部副主任庄耀洸19日表示,在向学校发出过多资助的个案中,《资助学校资助则例》对学校及教师不利,因条例列明,教育局有权于下一次向学校发放资助时,扣走以往多付的资助;条例亦指出,学校应向教职员追讨多付的薪金,方法包括扣薪,庄耀洸补充,即使教师离职,校方亦可循民事途径追讨。

  庄耀洸表示,《资助则例》列明教育局如发现任何多付薪金,“会在下一次发放资助金给有关学校时,因应已确定多付的薪金,调整资助金的款额”,换言之,教育局有权扣起多付的资助金。他认为,教育局若于学校计错数后实时发现,在下一个月发放资助金时“扣钱”,属合理时段,但教育局在8年后、多付的资助金已累积至庞大数目时始发现及追讨,属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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